1、负责企业的原辅料、中间产品、成品、包材和工艺用水等的检验工作,并保证按时完成。2、组织起草物料、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程序。3、审核评价原料、辅料、包装材料、中间产品的质量稳定性,制定物料的贮存条件及贮存期限。4、组织进行成品的留样观察,并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进行评价,为确定产品的有效期提供数据。5、组织验证工作中样品的抽样、检验。6、组织对报送药检所的新产品(临床用或生产用)质量标准(草案)进行复核,并进行修订。对报送药检所的产品工艺改进、质量标准提高及试行质量标准转正前的草案进行复核,并进行修订。7、负责对标准溶液、滴定液的标定、复标进行复核,保证标定结果准确、真实。接受药品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。语言要求:普通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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